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一、公司说停休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停休一次,因此从字面意义上理解是停止休息,即强制加班。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单位是不能这么做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关于加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加班是必须要事先经过职工同意,也就是说职工有选择加班或不加班的权利的。如果遇到公司强制员工加班,当遭遇强制加班时,那公司强制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并没有发放加班费,或者少发加班费,这时候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没合同找劳动局有没有用
没有劳动合同找劳动局是可以的,因为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企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按照我国劳动法如果是短期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员工,也是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用人单位如有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经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等等情况,都是可以向劳动局反映的。
三、节假日强制加班员工可以向什么部门举报
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安排加班,员工有权拒绝,拒绝加班不违法。
企业安排加班需要按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如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加班。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安排加班后还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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