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怀孕期间,单位不得裁员,也不得以合同到期终止合同,需要等到员工哺乳期过后才能实行,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违法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不合法的。
女职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女员工的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到期后,如存在法定顺延情况的(如员工怀孕)不应当主张未续约的二倍工资差额。
因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即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情形消失时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长期合同可以辞退吗
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辞退员工,应符合法律条件。员工工作一年被辞退,如果合同到期,那么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为到期,那么单位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为两个月本人工资。如果员工严重违纪,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怀孕期间辞退公司赔偿吗?
职工怀孕期间如果被公司违法辞退,是有赔偿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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