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年假怎么算
1、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二、试用期有年假吗
1、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也可以享受年休假。
按照相关的劳动法律规定,一个公司对一个劳动者能约定的最长的试用期限是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就是违法的。若是在此种情况下,而享受年假的情况是工作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那么试用期间的员工就根本无法享受年假。但是,法律又规定了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因此,按照这个时间的累计,试用期间的员工还是可以享受年假的。
2、如果在同一公司内试用期的期限较长(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且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此时公司应当给员工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
3、如果试用期员工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不可以享受年假。如果说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年假的,而公司又未安排年假的,那么在试用期间离职的,可以要求补偿。
全文9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