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即使上班不足一个月的,依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一、公司不愿意和员工解除合同怎么办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经济性裁员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应当以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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