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未休年假如何扣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税率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换算全月应纳税额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不超过3000元的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960000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514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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