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而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从应当支付工资之日起不发工资就是拖欠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劳动者参加工作主要还是为了维持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方面的开支,所以如果有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那么肯定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并且对劳动者本人来说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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