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召开工作会议,表示我国将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那么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
住建部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体系
2015年12月28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住建部表示,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重点,明年全国新安排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在棚户区改造中,将继续推进货币化安置。同时,将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高表示,明年,我国将在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基础上,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着手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陈*高指出,今年,实现了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同时,今年棚户区改造开工580万套,创造了历史新高,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28%,对去库存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乡村建设方面,完成了43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在部署明年工作时,陈*高强调,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把去库存作为房地产工作的重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
要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努力提高安置比例,明年新安排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实现公租房货币化,通过市场筹集房源,政府给予租金补贴。改进房地产调控方式,促进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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