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肇庆广宁警方和消防官兵迅速出警,密切配合,成功解救一名以跳楼形式要挟讨薪的男子。
当日12时许,广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XX花园售楼部楼顶上,有一年轻男子准备跳楼自杀,请速出警。
接到报警,南街派出所、国保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消防大队官兵也随后赶到现场参与解救工作。在现场,干警们一面向该男子大声喊话,稳定其激动情绪;一面在楼下打开救生气垫,实施救助,并迅速展开现场走访和调查,详细了解该男子的基本情况和自杀原因。
经查,该男子张某兵,男,41岁,四川武胜县,在XX花园工地铁工班做工。2月4日12时,张某兵来到广宁县南街镇XX花园售楼部处讨薪,在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便以跳楼自杀相要挟的过激行为,要挟XX花园的相关负责人出来解决工资问题,了解到上述情况之后,负责现场指挥的局领导立刻安排派出所民警,将施工队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接到现场一起协助解救工作。直至当日18时许,在现场多方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促使张某兵自行落楼。
目前,张某兵的拖欠工资在警方的协调帮助下,已经得到妥善处理。但是,鉴于张某兵的这种过激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广宁县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予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对此处罚决定,张某兵没有异议,只是后悔自己不该这样感情用事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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