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是否应该将快递放在门口?
时间:2023-07-06 11:33:06 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快递员在签收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置于门口,丢失后由签收人负责,快递员及快递公司是不需要负责的。

如果快递员没征得签收人同意,就将快递放置于门口,应视其未尽到送件义务,因此导致的包裹丢失、物品损坏等问题,由快递公司负责。

快递员罚款算是克扣工资吗

一、快递员罚款算是克扣工资吗

1、快递员罚款算是克扣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克扣工资的界定是什么

1、用人单位扣减了劳动者的应发工资;

2、用人单位扣减劳动者工资无正当理由;

3、用人单位有扣减工资的恶意,用人单位本来就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及时的发放工资的话,员工一定要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快递企业设置快件处理中心,应当事先征询省级邮政管理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预留相关工作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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