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需提交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或《港澳台定居通知书》、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如户主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需填写《变更户主和户内成员关系申请表》),相关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完成办理。
申请流程:1、申请人提出需求;2、相关部门进行形式审查;3、若符合当场办理条件,则当场完成办理。
办理条件: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
办理材料:1、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或《港澳台定居通知书》;2、公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户主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户主和户内成年人共同协商,填写《变更户主和户内成员关系申请表》。
南宁出国定居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护照法》的规定,南宁出国定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护照:南宁居民需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
2. 签证:如果要在国外停留超过72小时,需要办理相应的签证。
3. 居住证:如果在国外长期居住,可以办理相应的居住证。
4. 房屋证明:如果要在国外定居,需要提供房产证明。
5. 资金证明:需要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证明具备在国外的经济能力。
6. 学历证明:如果要在国外留学或者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
7. 工作证明:如果在国外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
8. 健康证明:需要提供健康证明证明身体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
南宁出国定居的办理流程包括提出需求、形式审查和当场办理。办理条件为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办理材料包括护照、签证、居住证、房产证明、资金证明、学历证明和工作证明以及健康证明。不过,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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