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如何办理
1、申请:死亡人员户口簿的户主、家属或者其他关系人,携带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注销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在管辖范围内,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3、办结:通过公安户籍系统为死亡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二、南宁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办理材料
1、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死亡医学证明》、卫生防疫部门、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三、南宁死亡人员户口注销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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