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说明: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国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国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
一、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迁移证工本费2元/张,准迁证工本费2元/张。
二、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三、申报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五、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监督电话:0551-2928287(合肥市公安局督察部)
备注:短期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再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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