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
2001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巳成为工会的立命之本。
当前,社会上仍然存在着影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诸多因素,如有的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较多;有的单位劳动卫生、生产安全得不到很好保障;劳动关系机制虽然初步建立,但作用不明显;政府有关部门在思想观念、矛盾调处、执法监管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有的工会组织未能发挥维权作用等。
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增加了协调和谐劳动关系的难度;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难以体现主体地位;资本在劳动关系格局中处于强势,并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干预力、影响作用力、检查监督力有待强化;工会组织作为劳动关系的协调者,积极作用有待发挥等。那么,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一是工会要积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工会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意义,教育和帮助职工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同时,工会要把自身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部署,放到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尤其要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出努力。当前,要大力开展“双爱双评”、“和谐企业”评先表彰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形成企业关心职工利益、职工关系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业主们明白企业的发展靠的是人,只有员工队伍稳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不断充实,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人是根本,要做到人和,业主就要与员工情同手足,时时刻刻想着员工、关心员工,把满足员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企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工会要把化解企业劳资矛盾作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加强工会系统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发挥工会在劳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作用十分重要,要下大力气抓好他们的业务建设,发挥他们的作用,变事发后的被动处理为事先的预防,改变劳资矛盾上访集访被动处理的现状。
同时,要积极规范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和日常运作,及时就区域内的劳资关系调节、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政策制订等进行协商、沟通和研究,从客观和源头上防止劳资矛盾的发生。
三是工会要积极争取源头参与,争取每年一次的政府联席会议。各级工会要真正代表职工就职工工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积极争取源头参与,发表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积极争取每年一次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发挥桥梁作用,搞好与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在实际工作中,工会应督促资方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合同。如员工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等,合同要充分体现权力对等、责任公平、内容规范、期限合理、重点突出等。同时工会要督促企业切实搞好厂务公开,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依法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平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工会还要切实加强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上级工会要大胆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建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机制,激发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工会要积极争取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劳动执法监管。工会要积极教育引导资方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者的权益,让业主明白市场经济不等于是不要政府,而社会和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用科学的发展观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关爱每一个员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做出贡献。同时,工会组织还要积极争取配合工商、劳动、安监等部门,围绕收缴清欠社会保险、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协商谈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这些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落到实处。对企业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他们定期进行法律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经营、爱护员工的自觉性,为协调好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五是工会应大力开展“争创学习型单位、知识型员工”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员工重视知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这既是对职工就业权、发展权的维护,也是对企业长远利益的根本维护。
因此,工会不仅要动员职工针对当前的形势需求,搞好自身学习“充电”,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工作技能。同时,工会组织要结合企业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种技能培训班,让职工在培训中得到技能上的提高和充实。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系统工程,光有工会单方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它需要各方面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而,在开展活动上,工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更多的人、财、物的投入,为造就知识型员工、构建和谐型企业、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会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在我国的工会法中就有着相关的条例解释,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还是经济矛盾的产物。工会代表的利益是属于我国广大的职工人群,也是我国政权的重要支柱。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维护劳动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共处,已是工会存在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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