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是否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职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职工还可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粉尘危害防护标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规范,凡国家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粉尘危害防护等标准条件只能高于国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时必须以对从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构成威胁为前提。
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应特别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如实写明该工作可能产生的粉尘危害及其后果、粉尘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对此,用人单位不得隐瞒或欺骗。因工作内容改变时,用人单位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职工有权拒绝从事存在尘肺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职工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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