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方法
当发生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劳动争议通过仲裁前程序处理。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优先管辖原则
但是,对于仲裁结果,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类诉讼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员工诉讼,另一种是员工诉讼二是企业诉讼,三是双方诉讼。如果员工起诉,怎么办?员工通常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因此仲裁管辖权和法院管辖权之间不存在矛盾;如果企业起诉呢?起诉地可能与仲裁地不一致;如果双方都起诉呢?从方便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即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由合同履行地的劳动者提出,起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企业提出。因此,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雇主所在地是否有仲裁,是否可以直接在雇主所在地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具有管辖权
因此,从法律上讲,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可以不同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权,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条件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明确指定的起诉法院。一般来说,在这方面,仲裁裁决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对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裁决不服的,向某一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裁决指定了一个明确的主管法院,什么?劳工和就业名单λ他们只能在指定法院起诉;如果判决无效呢?那么,有一个明确指定管辖权的法院吗?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二个条件是,工人有权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如果工人在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雇主在单位所在地提起诉讼,会发生什么?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劳动争议诉讼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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