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条企业不能执行劳动定额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三十九条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其生产特点,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其他作息措施
加班8小时与否,需要详细分析p>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支付加班费或补假
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超过限额应计算加班费。有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会计算。但也要分析具体情况,如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合同约定、工作量设置是否合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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