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哺乳期员工上夜班的,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去法院提起诉讼。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员工,单位不得安排其加班或者上夜班。
一、哺乳期可以拒绝值班吗
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在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哺乳期的女员工有权拒绝加班。除此以外,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时间也可合并在一起使用,即每个工作日应当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女员工的工资。
二、哺乳期公司可以降职降薪吗?
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可以降职降薪。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职工生育后,公司不可以降低待遇,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职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后还是无法解决的,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三、私企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私企安排劳动者加班但不给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企业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