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已进行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中,不得对其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一、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土地附着物在经济形态和自然形态上都与土地密不可分,故法律上二者的产权归属也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抵押,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二、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尚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行为。由于商品房开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为解决商品房开发过程中资金紧张的问题,开发商普遍采取商品房预售的办法。由于预售商品房和已建成的商品房销售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公民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实地考察预售的商品房。开发商往往会对商品房的价格、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发展前景、物业管理等事项作与实际不符的宣传。公民应该先对开发商预售的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再决定是否购买。
2、了解开发商是否已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没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就不能进行房地产交易。此外,在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用地上建造的商品房不能出售。
3、了解开发商是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城市规划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开发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其房屋都属于违章建筑,公民预购这样的商品房将会承担很大的风险。
4、确认开发商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预售条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考查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备。预售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商品房价款、币种、支付方式及期限;商品房的交付日期;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房地产权属登记事项和税费承担;物业管理条款;纠纷的解决;其他条款。
三、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1、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2、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民法典》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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