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体是谁?
时间:2023-02-18 22:30:27 21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有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

一、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房屋。娘家的土地通常包括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宅基地继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受限制的用益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法律赋予权利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但没有赋予权利人对其土地的经营权和处置权,所以,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农村宅基地如何进行继承公证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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