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条件、未被依法查封或限制房地产权利、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权属已登记领取、不涉及权属争议、未被禁止转让等。若违反上述规定,则房屋不得进行转让。
以下这些房屋不得进行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二)根据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裁定,被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存在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哪些房屋不得转让?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房屋不得转让:
1. 共有房屋:共有的房屋,经共有权人书面同意,可以依法转让。
2.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让。
3. 租赁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不得转让。
4. 抵押房屋:抵押期间,房屋不得转让。
5.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房屋: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房屋可能不得转让。
因此,若要转让房屋,请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结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转让需满足一定条件。若要进行房屋转让,请务必确保符合规定,以避免面临法律风险。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全文7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