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劳动者都会遇到加班的情况。那么,加班后死亡是工伤吗??加班死亡是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视为工伤。有这样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下班回家后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应按工伤处理。但如果单位安排员工下班后加班或夜间工作,同时安排工作室休息,如果员工突发疾病死亡,很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由于此时员工处于工作间休息状态,或被称为待命非生产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也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所以在确定工伤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
长期加班不付报酬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此外,《劳动法》还针对女职工作了特殊保护性规定,即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应否支付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法》第44条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长期加班加点不付报酬是不合法的。
本文就长期加班不付报酬是否合法这个问题做了回答,相信大家已经知道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继续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每周安排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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