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和劳动争议如何进行举证
时间:2023-06-22 17:44:50 3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关系可以通过每日的出勤记录、与同事的聊天记录、工作牌等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一、劳务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一、适用对象不同

对于劳动合同,其适用对象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用工招聘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法律也只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试用期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再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最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临时工进厂的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需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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