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赔偿是用人单位按照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面对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赔偿是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面对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办
面对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方法如下: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三、什么叫恶意拖欠工资
恶意拖欠工资指以转移、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举报。
全文7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