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负有举证责任证明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否则,受伤职工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而陷入索赔困境。劳动保障部门在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以劳动合同为证明才肯受理,这将直接影响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以及确认工伤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在判断是否属于工伤时,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有些企业在发生职业伤害事故后,为了逃避工伤保险责任,会破坏与职工相关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并极力否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导致受害者由于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而陷入索赔困境的情况时有发生。有很多受伤职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时,拿不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大多数劳动保障部门在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上要以劳动合同为证明才肯受理,这将直接影响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以及确认工伤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工 伤 职 工 如 何 证 明 与 用 人 单 位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呢?
首先,工伤职工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记录等。其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工伤职工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都负有举证责任。工伤职工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记录等。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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