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的年龄限制,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死亡
时间:2023-05-02 19:53:35 4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有劳动关系,从事有收入劳动或者个体劳动的人。在省人民政府允许的范围内,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辅助劳动,对身心健康无害的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自治区、直辖市不属于童工范畴。

童工在工作中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国虽然有明文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现实中使用童工现象普遍存在,因工伤亡童工案件大量存在。那么,如何获得童工工伤赔偿呢?法律对童工工伤是否有具体规定。原因:

1。童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是该法禁止的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的。管理与效能之间不存在争议,违规无效。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和工伤认定应理解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概念,不应适用于无效劳动关系。比如,根据劳动法律法规,为童工申请劳动保险无疑是荒谬的。但是,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这是国家意志的社会管理,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童工伤亡应得到比普通工人更多的法律保护。合同的无效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得不到保护。相反,从青少年身心健康、关心下一代、保护人权的角度来看,他们因伤亡而受损的权益更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权益应该比普通劳动者更广泛、更受保护。从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来看,童工伤亡应选择非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已缴纳保险的,由保险机构结算。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的,应当按照保险赔偿标准和金额计算赔偿金,保险赔偿标准和金额应当低于劳动者工伤和一般人身伤害赔偿金的4-6倍。童工伤亡不按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工伤赔偿,而按一般人身伤害的民事法律关系赔偿,将获得更大的权益法律保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童工的伤害不需要认定。《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利用童工造成童工残疾或者死亡的,应当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使用“工伤”的概念,但使用“残疾童工”的说法。其含义可以理解为残疾童工不需要认定为工伤。2002年国务院第364号令《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儿童患病、受伤的,由用人单位负责送医,并承担治疗期间的一切医疗、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赔偿残疾童工和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赔偿数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从这些规定来看,童工伤亡的赔偿不需要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将直接赔偿。作为受害的童工一方,可以根据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童工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新时间:2024-01-23 09:15:07
查看童工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童工 最新知识
针对童工的年龄限制,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死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童工的年龄限制,是否可以认定工伤死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