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职工名册;(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举证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举证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有:
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3.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4.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5.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6.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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