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一、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处理劳动争议:
1、双方协商;
2、调解,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功能的组织,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更省时;
3、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能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4、起诉,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二、在外地打工回家了如何要工资
在外地打工,回家了要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调动和辞职的区别
调动和辞职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
1、针对人群不同。调动工作针对的是在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岗位进行工作的人群;而辞职不论任何企业行业都是可以发生的;
2、性质定义不同。工作调动是指员工被调动到公司内部的另外一个不同领域中去接受某种工作安排。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一、 用人单位在符合如下要件时,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这里的患病应属于非职业病;
2、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有: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辞职与调任的区别有两点,分别是针对人群不同、性质定义不同。用人单位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几种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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