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时间:2023-04-26 01:10:10 10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原来订立的合同无法适应新的生产变化,出现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下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只有满足以上的条件,劳动合同才能变更。

一、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二)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三)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四)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五)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吗

无效,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民典法》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劳动合同变更可以不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变更,员工有权拒签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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