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物品损失请求赔偿时,行政机关未对房屋内物品进行登记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并提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导致被拆迁人无法证明物品损政机关依法承担损失是否存在、具体损失的举证责任。受损物品的价值一般为被拆迁人主张的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
哪些物品属于违禁的快递物品
1、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挥发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所有列入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化工产品;如你交寄的化工产品未列入“化学危险品实用手册”中的,你必须提供地市以上一级化工产品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2、麻醉药物和精神物品;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等。3、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种活的动物(如鲜鱼、鲜肉等)。4、内置锂电池,化学电池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全文6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