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算。如果工人工作了一年,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
1。用人单位必须有非法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作为承担非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存在非法违约。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有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为前提。必须是工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事实上,当工人与雇主发生劳动争议后返回原单位时,合作不愉快是不可避免的。甚至一些雇主也会憎恨向单位投诉的工人,并会继续寻找机会和借口再次解雇工人。因此,一些工人会选择获得适当的补偿,不愿意回到原来的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连续履行原则的适用应以劳动者的要求为基础。用人单位必须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必须具备能够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因客观条件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得强迫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雇主处于破产边缘,客观上无法依法执行解散或撤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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