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监护指定不服起诉谁
可以提起诉讼。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二、监护人有处置权吗
监护人没有处置权。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只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监护人不能以监护为借口,谋求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幼儿园监护人如何更改
(1)如果监护人是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当事人可重新协商变更监护人。这是更改监护人最快的方式;
(2)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协商不成,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故在法定监护人更改后。直接和幼儿园联系,更改监护人并留下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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