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2、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费缴纳标准: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一、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补助;其他收入。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行政方面拨交的经费: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对于工会经费上缴的比例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非常的完善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二作为比例来进行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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