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具体时间,劳动仲裁案件一般都是60天内结案。若判决后,对方不执行,还有申请强制性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有什么流程
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流程是:
1、仲裁委员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照撤诉处理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5日;
5、仲裁庭应当先调解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7、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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