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离婚申请人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当事人被拐卖或解救的文件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需要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在婚后一年内由胁迫一方提出。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去一年,则可以提起普通离婚诉讼。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身份证和结婚证;2.一份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当事人被拐卖或解救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此外,必须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在婚后一年内由胁迫一方提出。
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去一年,能提起普通离婚诉讼。
结 婚 一 年 内 可 提 撤 销 婚 姻 申 请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结婚一年内,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撤销婚姻申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若一方出现不愿意离婚的情况,另一方想撤销婚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双方需要没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若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能享有相应的赔偿。
在法律上,虽然双方在结婚一年内可以提出撤销婚姻申请,但实际上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不容易。因此,在考虑是否提出撤销婚姻申请时,建议双方应充分沟通,尽量消除误解,珍惜婚姻关系。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和结婚证,一份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当事人被拐卖或解救的文件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在结婚一年内,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若一方出现不愿意离婚的情况,另一方想撤销婚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在考虑是否提出撤销婚姻申请时,建议双方应充分沟通,尽量消除误解,珍惜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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