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涉外婚姻结婚证所需材料清单
补办涉外婚姻结婚证所需材料清单是一般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但若一方为非中国内地居民的,则需要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具体手续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
1.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核证件;
4.审核无误的,给申请人补办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补办结婚证可以代办吗
可以。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2.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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