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作为我国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对预防矛盾激化、减少诉讼发生、维护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加强预防和调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时期,把争议解决在基层,是做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必然选择。那么如何做好当前劳动仲裁调解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率
2、完善调解手断,积极探索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根据不同的案情灵活调解,采用“设身处地法”、“矛盾分析法”、“换位思考法”、“利弊对比法”和“将心比心法”等调解方法,及时化解矛盾,快速处理到位。在案件的调解中还注重把握“快、活、便、省”四字原则。
3、加强基层建设,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前移。充分利用乡镇劳保所工作平台,注重遍布城乡的劳动争议行政调解组织的协调联动,强化机制建设,确定由全县各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担任劳动争议调解联络员,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让他们参与案件处理,简易案件先行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本辖区地理和人员的优势,有效地解决了送达的问题。
在实践当中也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坚持预防为主,拓展服务内容。
二、顺应企业需求,下移服务重心。
三、完善协调机制,前移服务关口。
四、贯彻柔性调处,创新服务手段。
劳动是光荣的,我们更要保护劳动者,所以也更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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