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讨薪建议保留工资报酬有关的证据,或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短信的方式确定劳动报酬。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讨薪建议保留工资报酬有关的证据,或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短信的方式确定劳动报酬。
劳 动 仲 裁 : 如 何 维 护 兼 职 劳 动 者 的 权 益 ?
兼职劳动者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兼职劳动来增加收入,同时也在为社会创造价值。然而,由于兼职劳动的特殊性质,劳动者往往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忽视和法律保护的缺失。为了维护兼职劳动者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对兼职劳动的监管,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兼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加强劳动仲裁建设。劳动仲裁机构应加强对兼职劳动者的保护,提高仲裁效率,及时处理兼职劳动者纠纷。
3. 强化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明确兼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兼职劳动者的权益。
4. 加强劳动者自我权益维护。兼职劳动者应加强自我权益维护,了解自己的权利,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有效维护兼职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兼职劳动的健康发展。
兼职劳动者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兼职劳动增加收入并创造价值。然而,由于兼职劳动的特殊性质,劳动者往往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忽视和法律保护的缺失。为了保护兼职劳动者的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仲裁建设,强化用人单位责任,加强劳动者自我权益维护。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有效维护兼职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兼职劳动的健康发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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