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怎么能带头违反《劳动法》?
我们就业难呀,好不容易就业了,可一年也没发工资,只有学校每月发的200元的代理工资。山西省闻喜县东镇春元中学的李文(化名)老师特别沮丧,因为他分配到这个学校快一年了,生计问题还没解决。
李文是2002年从师范专科毕业的,当年闻喜县有180多名师范专科毕业生,其中,有150人参加了上岗考试,2003年秋天,通过考试的120多人被分配到了闻喜县各中小学。我们分配时,上面的领导告诉我们一年没工资,可是我们上届分配的老师都一年半了也没有工资。李文对一年后有工资的幻想感到了危机。
李文说:我们的处境还不如农民工。我们不明白,政府怎么能带头违反《劳动法》?还明目张胆地说,你劳动,但我不给钱。
记者联系到了一名2001年大学毕业的教师王芳(化名),王芳的语气显然很高兴:我们终于有工资了,这个学期开始发。记者问:那么以前的工资补吗?现在一个月能拿到多少工资?王芳犹疑了一下说:这个还不知道。随后她又高兴地说,反正学校说这个学期就有工资了,好像有六七百吧,熬了一年半,终于有工资了!
闻喜东镇高中的温校长告诉记者,像李文这样的老师,他们学校有十几个,他们分配到学校还不到一年,县里没有给他们工资,学校就给这些老师每月发200元的代理工资,还有一点代课费。说实话,工资不高,这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温校长说,比他们早一届的老师这个学期就能领到工资了,但还没有定发多少。
全文5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