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旷工”不能单纯依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认定,而应当结合劳动者职业的特殊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等来认定,因此,劳动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能钻法律的漏洞,用人单位也不能单纯依据劳动者旷工而行使单方解除权,劳资双方都应当严谨对待“旷工”相关规定。
国家法定节日不加班算旷工吗?
法定节假日要求加班,不加班做旷工处理,是不合理的。但是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未明确拒绝而未到岗,可以算旷工。
如果因工作需要,节假日期间加班要征得员工同意,双方同意加班,公司需支付3倍工资做加班工资的,更加谈不上,不加班就算旷工扣工资的规定了。
如果员工不愿意加班,用人单位就不能强制加班。
也不能记旷工。如果用人单位这样做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在原来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2008年1月被废止后,企业可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失去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未上班。员工没有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上班,或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即缺勤。
2.没有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如果用人单位有请假的规章制度,员工请假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就不来上班的,或者逾期的,即旷工。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生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可以先电话或其他方式请假,事后及时补办,也算履行了审批手续。
3.没有合理理由不上班。在有的时候,员工因特殊情况,例如急病、交通中断等的不能来上班,无法办理请假手续,虽然缺勤,但是不算旷工。反之,则属于旷工。
但是,当劳动者存在正当理由,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时,不构成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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