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案例介绍:
林某是一家制药公司的职工,入职已三年。今年初,他在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享受三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在停工留薪期满、林某上班后不久,公司开始按照惯例,陆续安排职工休当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却没有安排林某休假。林某为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了休假申请,要求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给予5天的年休假。
但人力资源部王经理代表公司作出了不予批准的处理,理由是他已因工伤享受了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也就是他因工伤休假超过3个月,远远超过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不应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为此,双方产生了争执。
林某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寻求帮助。于是,监察员到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的确如林某所说后,监察员告诉王经理,认为停工留薪期超过法定应休年休假天数便可以不安排休假的观点,是错误的。
经过监察员释法,王经理明白了错误所在,承诺将妥善安排,让林某享受今年的年休假。
案例分析: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这是因为,停工留薪期是针对工伤职工的特殊规定和待遇;而法定带薪年休假是针对职工的普遍规定。
工伤待遇的给付与职工的普惠式权利是不能相互取代的,对工伤职工而言,不能因工伤而丧失享受普惠式权利的机会。
而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视作正常出勤。因此,工伤职工在享受了停工留薪期后,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一、不能享受法定带薪年假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有以下五点情况的职工是不享受当年的年假的,如果年度内已经休了年假,则下一年度内不享受年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全文8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