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团购费用不予退还给购房者的问题,若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考虑向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物价局以及住建局进行投诉和举报。通过借助职能部门的权威执法力量,推动解决双方因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与纷争。
同时,购房者还可以选择诉诸于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寻求仲裁解决机制,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房地产开发商在扣除全额房款以及团购费用之后,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向购房者提供房款优惠政策,或者声称购房者已实际享受到房款优惠待遇,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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