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团购事宜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妥善处理;若协商无果,您可自行或委托专业律师筹备相关资料及证据,径直向法院提起诉讼。严格意义上讲,购房团购乃是指一定规模的购房者自发组成团体,或者在团购组织的精心策划和安排之下,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或机构,与开发商进行多轮磋商,最终在特定时间段内以低于个体消费者市场成交价签署合同的一种消费行为。对于开发商来说,这无疑带来了巨大的销售业绩提升;而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则主要体现在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堪称一种双赢的营销策略。时至今日,房地产团购活动主要是依托于网络科技公司或专业房地产营销公司搭建的平台架构之上,以订立团购协议的方式来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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