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仲裁。员工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负责员工的工伤认定,确定因工伤残程度,在员工工伤期间,公司需要继续发工资,其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发放。由于各个用人单位向工伤员工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工伤职工的原工资和福利会存在与上月工资和福利不一致的情况,但不能不发。
员工工伤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在地方上,一般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此事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理决定后仍不执行,这时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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