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去劳动局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
一、入职当天算不算工资
入职当天算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一、新入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新入职员工满勤天数,均为该月的自然天数,
2、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从入职当日算起,入职之前的所有天数,包括周六周日、国家法定假日在内,均不算出勤;
3、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周一,则该周的周六、周日为带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数,反之,则不算入出勤天数。入职第二周起,至该月月末的周末休息天数算入考勤天数内;
4、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该月1日,则该月的国家法定假日为带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数,反之,则不算入考勤天数内。
二、因为工资支付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二、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条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6、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供,电诉人需推荐3-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含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三、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劳动关系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
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一、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裁决作出后,对于当庭裁决的,仲裁庭应在7日内送达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有以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总之,劳动仲裁需要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劳动者需要在从辞职那天算起的一年时间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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