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济组织等使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因素引起的疾病。包括10种,分别是1、职业性尘肺病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尘肺病,如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过敏性肺炎、棉尘病、哮喘等。2、职业性皮肤病。例如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痤疮等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睛烧伤、电光性眼炎、白内障。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例如噪音耳聋、铬鼻病、爆震耳聋等。5、职业化学中毒。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镉及其化合物中毒。6、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中暑、冻伤等。7、职业放射性疾病。例如外照急性放射病、外照亚急性放射病等。8、职业传染病。炭蛆.森林脑炎.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和人民警察).莱姆病。9、职业性肿瘤。石棉引起肺癌、间皮癌、联苯胺引起膀胱癌等。10.其他职业病。有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研究工作人员)。
工地常见的职业病种类
(1)粉尘可导致尘肺病;
(2)噪声可导致职业性噪声聋;
(3)高温可导致职业性中暑;
(4)振动可导致职业性手臂振动病;强烈的全身振动可导致内脏器官的损伤或位移,周围神经和血管功能的改变、腰椎损伤等;
(5)化学毒物主要有:爆破作业产生氮氧化物等;油漆、防腐作业产生苯、甲苯等有机蒸气,以及铅、汞等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涂料作业产生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以及铅、汞等金属毒物;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等有机溶剂,以及阴离子再生乳胶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电焊作业产生锰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作业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导致多种相应的职业中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全文9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