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房地产企业土增税清算
时间:2023-05-05 21:21:12 3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清算手续的;

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期限

符合本通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符合本通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须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清算手续。

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的资料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书面申请、纳税申报表;

(二)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土地增值税逾期清算的处理

《通知》要求,符合清算条件至今尚未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自行进行清算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银行贷款 最新知识
针对广西开展房地产企业土增税清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广西开展房地产企业土增税清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