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一、土地增值税扣除额项目有哪些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主要有:(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查看原文
2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一、预征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1、全国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分别为:2%、3%、4%,其他地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即2%执行。2、纳税人根据自行计算的预计增加率预缴土地增加税,对计算出的预计增加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5%。3、对计算出的预计增加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8%。预计增加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加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4、全国保障房仍暂不预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查看原文
3土地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
土地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土地增值税实行以下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他那时候现在购买一个房屋,可能经济方面的困难确实非常的重,所以很多的人员他们都愿意购买二手房,但是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他有一些费用就是必须支付的,比如说有一些税收费用等等,证明的出售费用的话,他是有区别对待的,有一些是买方支付或者是卖方支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查看原文
4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一、买房全额发票要交税吗买房全额发票需要交契税,这个税应该是由纳税人进行缴纳。购房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缴纳,且税率等政策对商品房、二手房“一视同仁”。个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1、以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查看原文
5土地增值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秩序,调节土地增值收益而采取的一项税收调节措施。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之后又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条例》的定义: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也就是说,作为个人所购房产,如果仅作为居住使用,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再转让、经营此房并获得相当标准以上增值收入时,才有必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的办法是:增值额未超过原购入房产价50%的,税率为增值收入的30%;增值额超过原房产购入价50%,但未超过100%的,税率为增值收入的40%;增值额超过100%,未超过200%的,税率为增值收入的50%;增值额超过200%的,税率为增值收入的60%。...查看原文
6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查看原文
7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自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然后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纳税人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难以在每次转让以后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可以按月或者按转让房地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纳税人选择定期申报方式的,应当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定期申报方式确定以后,1年以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据实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预征税款,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以后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查看原文
8无增值的土地怎么交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无增值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以及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收土地增值税。土地无增值就更不应当征收增值税了。...查看原文
9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核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四项开发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四项开发成本”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建造年份、结构、用途、区位、材料等因素,核定“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