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员工问题
时间:2023-07-05 09:11:09 2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公司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签订合同后离职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但是,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可以进行协商签订或者是直接拒绝录取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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