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撒销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若是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使相应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撒销是针对一般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而言的。
一、判决行政行为违法的法律后果
判决行政行为违法,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情形,法院应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如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情形,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二、许可证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行政行为的撤回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行政许可所的依据发生变化,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将已作出的行政许可予以撤回,而行政行为的撤销一般是由于在作出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其次,四者作出的程序不同,通常在实践过程中,行政行为的撤销、撤回和注销通常要履行必要的听证程序,在行政行为作出前,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作出该决定的依据,同时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之后怎么更改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若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该处罚决定被判定为违法,则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责令作出该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做出变更。若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等情形的,法院能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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