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首次联手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白皮书显示,自2008年浙江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呈现井喷式增长以来,此类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劳动合同法》实施五周年了,浙江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深度和广度上取得了哪些变化?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有否提高?在浙江打拼的劳动者遇到了哪些问题与困难?
劳动争议纠纷数量五年来居高不下
白皮书显示,五年来,浙江省法院共计收案94297件,其中2008年新收19193件,同比增长159.61%,远高于全国93.93%的平均增长率。2012年,浙江新收此类案件25512件,创历史新高,而此前五年年度收案仅分别为3357件、3573件、4977件、6489件、7393件,后五年即使收案最少的2010年的数量也是2007年的两倍。
此外,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受理此类案件497405件,也比前五年增长了97.1%,涉案金额85亿元,增长了150%。
白皮书显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诉讼的标的额也在持续攀升。2012年1月至11月,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总标的额为5.71亿元,较2008年增长159.9%。
从劳动争议内容看,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类争议为最大热点,其中加班工资、工伤保险争议占较大比例。
部分法院将增设
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庭
为了解决浙江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井喷式增长,浙江劳动仲裁院从2008年60家发展至全省107家劳动仲裁院全部建立,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仲裁院实体化全覆盖的省份。浙江全省基层法院也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方便劳动者快捷利用司法资源。
但这还远远不够,这次的白皮书又提出不少对策和建议用于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白皮书提出要构建大调解、中仲裁、小诉讼纠纷处理格局。
此外,还要建构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模式,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多、比例大的人民法院增设专门的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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